大欖郊野公園發現非法捕獸器 唐狗中招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3/02 14:27
最後更新: 2017/03/02 14:41
大欖郊野公園近河背水塘發現大型捕獸器,昨日有一隻唐狗被行山人士發現倒吊樹上,被鐵絲纏腹發出哀鳴,因而揭發事件。唐狗事後由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帶走搶救,生死未卜。
今晨漁農自然護理署及愛協再派人到現場,搜查是否有更多非法捕獸裝置。據悉,上址並非一般行山人士的路徑,入口相當隱閉,上址有一間鐵皮屋,有一個漁塘,內有擺放一些捕獵動物器具,包括鐵籠、網和一個夾腳的捕獸器。
有附近村民指,河背村一帶不時有動物出現,如野豬、蟒蛇、穿山甲等,但甚少有村民會捕捉。至於上址有一個小農莊卻不得而知。
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《香港野生動物條例》第7條,任何人未經許可使用捕獸器狩獵野生動物,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;另根據第169章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,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20萬及監禁3年。